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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扶贫办、中央网信办、教育部、农业农村部、商务部、国务院国资委、全国工商联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》和国务院扶贫办《关于进一步细化实化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按照兴精扶办字[2020]12号文《关于印发《兴国县扶贫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》的通知精神,根据供应商申请、村、乡镇(区)、县农村局、县扶贫办审核,现将2020年以来申请的第二批拟认定的扶贫产品汇总进行公示,名单公示如下(附公示表),公示期限为6月1日—6月5日(五个工作日)。如有异议,请将相关反馈及产品信息发送至xgxfpb@163.com,咨询电话,0797-532218。
兴国县扶贫办公室
2020年6月1日
相关附件: | 兴国县第二批拟认定扶贫产品目录.xls |
赣公网安备 36073202360737号